防治皮肤病与保护皮肤有何关系?
(1)治病时,当然首先着眼于患病皮肤即皮肤损害部位,但也要保护好损害近旁的皮肤,使原有损害局限化。例如治疗脓疱疮要在脓疱四周好皮肤上搽些硼酸酒精;治疗体癣、股癣,要在癣病周围涂点癣药。这些属于治疗性保护。
(2)别以为损害寥寥无几,不痛不痒,无伤大雅就置之不理,反正讲卫生、重营养就行了。这种只护不治的想法有时会贻误治疗良机,造成终生遗憾。最终连本来的“好皮”也保不住。如银屑病初起时,可能就那么几小片。你跟它“和平共处”,它却不对你讲情面。几个月后兴许四处扩散,全身蔓延,再治就费事得多,悔之晚矣!有的人患脚癣不治,弄得夏天感染化脓,行动困难。有的人初患趾甲癣,只限于1~2个趾甲,由于不显眼,不碍事,无动于衷,按兵不动。没多久,不仅全部趾甲变形变色,还传染到手上,见客来不敢握手。
(3)治好皮肤病,病处皮肤恢复常态,这就保护了皮肤。但患病的皮肤毕竟还是承受了损失,付出了代价。有些后遗表现如色素沉着、皮肤萎缩、疤痕形成等不易消除,甚至会长期留存。如能防患于未然,根本不得病,岂不是意味着更理想的保护!讲究头皮清洁卫生,头皮不长疗子,自然就不会有疗子愈后的疤痕性脱发。及早发现原有色素痣的变化并及时切除,这就不仅保护和保全了局部皮肤,还保住了一条命:剿灭了能致人于死地的恶性黑色素瘤。
(4)保护与治疗,治病和防病,最好双管齐下,同步进行。例如积极治疗手部湿疹的同时,也保护好没发病的皮肤,不去接触刺激物和过敏原;认真治疗足癣,同时坚持更换、洗晒鞋袜,纠正抠脚习惯。
这样,既治好了足癣,又能防止手癣和一侧足癣传到另一侧,一趾甲癣变全趾甲癣。
(5)“破坏性”治疗的皮肤保护。皮肤科有一大类治疗可称为“破坏性”治疗,电烧、冷冻、激光、腐蚀都属这一类。操作时必须保护好施治损害周围皮肤。治疗后更要仔细观察各种反应,如炎症、感染(化脓)、出疱及出血,甚至溃疡、坏死等。即使伤口和创面正常愈合,也有可能出现色素沉着、色素脱失或减少、色素紊乱(不匀)和疤痕肥厚等。预防要领就是精心保护皮肤。
(6)外用药后的皮肤保护。不能注意上外用药的病变皮肤而忽略其四周的正常皮肤。慢性炎症处皮肤比较粗糙肥厚,如使用较高浓度剥脱剂或还原剂时稍有不慎,就会使损害周围正常皮肤受刺激而发炎或大片脱皮。涂在面部黄褐斑上的脱色药搽到好皮上可褪淡肤色,形成反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