兔肉不宜与哪些食物合用?
兔肉与鸡肉
鸡的主要性味为甘温或酸温,属于温热之性,温中补虚为其主要功能。而兔肉甘寒酸冷,凉血解热,属于凉性,冷热杂进,易致泻泄,故二者不宜同食。又,兔与鸡肉,各含有激素与酶类。进入人体后生化反应复杂,不利于人体之化合物产生。刺激肠胃道,导致腹泻。偶食少食无妨,久食多食必病。
兔肉与姜、芥末
兔肉酸寒,性冷,干姜、生姜辛辣性热,味性相反,寒热同食,易致腹泻。故烹调兔肉,不宜加姜。
同样道理,芥子性温,能温中利窍、通肺豁痰、利膈开胃,含芥子油及芥子甙等;而兔肉酸冷性寒,与芥末性味相反不宜同食。
兔肉与桔子
桔是一种营养丰富的水果,果肉和果汁中含葡萄糖、果糖、蔗糖、苹果酸、枸橼酸、胡萝卜素,其性味甘酸而温,多食生热。兔肉酸冷,食兔肉后,不宜马上食桔。尤忌多吃,多吃会引起肠胃功能紊乱,而致腹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