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摩疗法有哪些适应证、禁忌证?
(1)适应证
①外伤科颈、腰椎间盘突出,扭挫伤,急、慢性劳损,关节脱位,骨折愈合后功能恢复,胃肠扭转,腱鞘囊肿,术后肠粘连,脑震荡后遗症等。
②内科临界高血压、神经衰弱、胃肠功能乱、胃下垂、胃粘膜脱垂、溃疡病、胃肠炎、关节炎、半身不遂、肺不张、气管炎、感冒、尿潴留等。
③妇科乳腺炎、慢性附件炎、子宫脱垂、月经不调、经闭、痛经等。
④儿科消化不良症、发热、肺炎、抽风、小儿麻痹后,遗症等。
⑤其他肩周炎,急、慢性肌纤维组织炎,落枕,昏厥,面神经麻痹,浅层静脉炎,肌肉关节运动障碍,近视等。
(2)禁忌证
①各种皮肤病及烫伤部位。
②各种恶性肿瘤。
③孕妇(妊娠5个月以上者绝对禁止)。
④骨结核、严重肺结核活动期。
⑤烈性传染病。
⑥各种创口及未经手术复位的骨折,
⑦紫外线治疗同时切勿按摩,以免使软组织破坏、
.⑧施行TDP等热疗,应在按摩后进行,
⑨过饱、饥饿或极度疲劳、酒醉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