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并发心脏病怎么办?
患有心脏病的孕妇,早孕时即应到医院检查,明确心脏病的病因、病变程度、心脏代偿功能,以决定是否可以继续妊娠。若不宜妊娠者应于孕12周前行人工流产术。
对心脏病孕妇应通过各种客观检查而做出全面的评估,并加强产前检查,预防心力衰竭。孕期应安排好工作、生活,每天至少睡眠10小时,避免过度劳累,防止情绪过度激动。孕4个月始限盐,一天食盐不超过4~5克。积极防止并及早纠正贫血、维生素缺乏、蛋白质缺乏及感染。
提高对心衰的认识,早期心力衰竭的表现为轻微活动即有胸闷、气急、心悸。如果休息时心率超过110次/分,呼吸大于20次/分,夜间常出现胸闷而需起床到窗口呼吸新鲜空气者,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