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胎生有原发性高血压病儿的夫妇可以生第二胎吗?
原发性高血压病为非致伤、致残性疾病,原则上不予办理生第二胎手续。
该病为多基因遗传病,遗传度为62%,群体发病率为3.4%~7.3%。父母之一为患者,子女再发风险为15%~28%;父母双方均为患者,子女再发风险为20%~40%。所以双方家庭均有此病最好不通婚。
这种病虽不准生第二胎,但也要积极防治。现在由于生活条件的提高,下一代发病年龄提前。许多胖孩子,可提前患高血压病,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失眠、记忆力减退、乏力、心悸等。心尖搏动有力,主动脉瓣搏动增强,强于肺动脉瓣,且有收缩期杂音。晚期心浊音界增大,病变影响心、脑、肾等器官时,均可出现相应的症状与体征。血压不断增高,同时合并动脉粥样硬化,可引起心绞痛、心肌梗死。若脑动脉受累则常出现瘫痪、失语、痴呆、肾功能下降。所以此病必须尽早防治。